江苏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上线!全省临床检验结果将逐步实现线上共享互认
2024-09-20 20:30

扬子晚报网9月20日讯(记者于丹丹) 9月20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召开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上线新闻通气会。记者获悉,江苏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目前已经正式上线,全省将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临床检验结果(包括临床血液检测、临床体液检测等178项电子检验结果)的线上共享互认。

平台上线有助于避免非必要的重复检验,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改善就医体验,更高效地利用医疗资源,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目前,全省已有121家医疗机构完成院内信息系统与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接口软件开发并完成测试,其中已开始推广使用的有38家,覆盖到全省各设区市。

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推进的又一项重要惠民实事项目。今年6月,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启动建设。目前,全省医疗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接入与院内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将于10月底完成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接入与共享互认,12月底前,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及5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接入与共享互认。预计2025年9月底前,包括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全省近2000家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接入,民营医疗机构愿接尽接。

随着江苏省内公立医疗机构逐步全面接入平台,医生可经患者授权调阅患者近期检验报告,患者也能通过手机调阅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检验报告,避免携带大量纸质检验报告的麻烦,提高了就医便捷性。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申请单时,如患者近日内在其他医疗机构有相似检验,平台会自动提醒医生,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予以互认。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金宏介绍,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按照“统一采集、统一存储、统一质控、统一调阅、统一互认、统一开发使用”的思路建设,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促进合理检查检验,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同时,也为医生提供可靠的诊断辅助,提高医生工作效率和诊断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为了确保平台平稳有序运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全省统一通用的“临床检验报告标准版式”,规范上传检验结果所需17项要素;将临床检验互认项目从原来线下的12个类别51项,扩充至21个类别178项,形成互认项目质控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加省级室间质评工作,保障互认项目检验质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医保等相关部门加强跟踪问效,有序推进全省临床检验结果线上共享互认工作,确保实事项目真正让群众得实惠。

记者获悉,2023年9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回应民意和群众关切,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互联互通,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学影像检查结果线上共享互认。

政策解读看这里

问题1:什么是“云临床检验平台”?

答: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推进的一项重要惠民实事项目。平台基于省卫生健康云将全省医学检验数据统一存储、统一管理,支持实现共享互认,进而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促进合理检查检验,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同时,也为医生提供可靠的诊断辅助,提高医生工作效率和诊断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诊疗服务。

问题2:为什么建设“云临床检验平台”?

答:2006年,原江苏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互认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纸质检查检验报告线下互认工作。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遇,促进卫生健康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深度融合,更好地守护人民健康。建设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是顺应这一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以数字化手段助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实现临床检验结果(标注“苏HR”标识,表示可互认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的共享互认。

问题3:“云临床检验平台”能为患者和医生提供哪些便利?

答:对于患者来说,可通过手机调阅自己和家庭成员的检验报告,就诊时不需要携带大量纸质检验报告,提高了就医便捷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就诊时间、减轻经济负担,做到省时、省钱、省心。

对于医生来说,一是信息更全,可以获取患者在省内不同医疗机构的检验报告,了解疾病发展过程和治疗历史,为准确诊断和制定合理治疗方案提供更全面的依据;二是效率更高,节省了询问患者既往检验情况、等待患者提供纸质报告的时间,能够更快速地做出诊断和治疗决策;三是服务质量更优,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的疾病风险和并发症,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问题4:目前全省哪些医疗机构已经接入“云临床检验平台”?

答:目前,全省有38家医疗机构完成院内信息系统及医生工作站适配性改造,已接入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覆盖13个设区市(机构具体名单附后)。

问题5:“云临床检验平台”将涵盖哪些临床检验项目?

答:云临床检验平台提供无纸化的电子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涵盖178项。具体如下:

1. 临床血液检测(15项),如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等;

2. 临床体液检测(12项),如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等;

3. 输血检测(3项),如ABO血型鉴定等;

4. 临床化学检测(75项),如肝功能、葡萄糖、胆固醇等;

5. 临床免疫学检测(63项),如免疫球蛋白、抗核抗体、癌胚抗原等;

6. 分子生物学检测(4项),如乙型肝炎DNA测定、丙型肝炎RNA测定、人乳头瘤病毒(HPV)核酸检测等;

7. 临床微生物检测(6项),如细菌培养及鉴定、常规药敏定性试验等。

问题6:如何在“云临床检验平台”上查看个人临床检验报告?

答:可关注“江苏健康通”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后,可随时随地查看个人检验报告、使用检验授权等服务。添加家庭成员后,也可查询亲属的检验报告。临床检验报告查询更加便捷高效,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问题7:通过“云临床检验平台”实现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生给患者开具检验申请单时,如患者近日内在其他医疗机构有相似检验,平台会自动提醒医生。患者也可主动告知医生,近期在其他医疗机构做过相关检验,医生可在工作站查阅患者检验报告信息,如符合互认条件,由医生选择“互认”,如因患者病情发展变化较大,依旧需要开具相关检查,经患者知情同意后,医生选择“不互认”并继续开具检验单。

问题8:哪些情况不适用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认,需要重新检验?

答: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应在充分考虑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判别是否认可其他医疗机构的检验结果。如遇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检验:

1. 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

2. 检查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较快的;

3. 检查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 原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5. 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6. 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

7. 患者或其家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

8. 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9. 其他符合诊疗需要,需再行检查情形。

问题9:省级采取了什么措施提升全省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水平,确保全省标准统一、协同高效?

答:一是优选检验互认项目范围。将全省检验互认项目数从12个类别51项,扩充至21个类别178项,均在国家和省级临床检验室间质评项目范围内。

二是细化检验互认项目质控标准和操作规范。组织省临检中心梳理178项互认检验项目质控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展医疗机构临床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临床检验质量。

三是加强检验质量控制。组织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全部参加省级室间质评、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国家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及时将质评结果与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关联,确保互认项目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问题10:下一步全省还有哪些医疗机构将接入“云临床检验平台”?

答:2024年10月底前,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将接入平台,实现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认;2024年底前,所有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和50%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将接入平台,实现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认;2025年9月底前,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接入平台,实现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民营医疗机构愿接尽接。我们将在“江苏健康通”微信公众号上及时更新已接入平台医疗机构名单。

已接入省卫生健康云临床检验平台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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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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