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力培育壮大数据产业,严守数据安全
2024-11-15 17:22

11月15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简称《意见》)和《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由江苏省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解读。《意见》提出,到2027年,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鼓励数据企业面向教育、养老、医疗、出行等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办法》则对数据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了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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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发布会现场

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表示:“如果把数据比作原材料,那么数据产业就是围绕如何将数据’加工’成为更有价值的产品而形成的经济产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包括加工所需的工具(数据技术)、参与生产加工的经营主体(数据企业)等。”

王万军介绍,江苏是数字经济大省,发展数据产业兼具海量数据、丰富场景和扎实产业基础等多重优势。江苏省内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苏州大数据交易所等已集聚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千余家,累计交易额超过20亿元。江苏率先出台推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构建主体活跃、支撑有力、开放创新的数据产业生态,对于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加快“数实融合强省”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现实意义。《意见》的出台是江苏抢占数据产业新赛道,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意见》对江苏以后一段时期数据产业培育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其中重点任务包括夯实数据资源供给能力、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发展综合支撑6个方面,共24项任务。

《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完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立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据产业生态更加完备等主要发展目标。

《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名企名牌,培育一批具有生态引领力的数据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加快数据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数据产业园区,引导各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城市数据空间建设,鼓励数据企业面向教育、养老、医疗、出行等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要构建完善的产业支撑体系,加强数智技术的研究突破与融合创新,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加大主体培育、核心技术攻关、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力度,强化数据安全治理监管等。

“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但是数据流通和使用可能会带来安全风险,尤其是个人隐私等需要重点保护。《意见》明确,强化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信可控可溯源,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机制。

同时,《办法》提到,采用必要技术手段,确保“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建立合规监测机制,落实公共数据合规高效开发利用要求,确保开发利用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议规定,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办法》还提及,数据要全部整体授权,省市统筹,县(市、区)级不分散搞授权运营,由设区市统筹,省市统建运营系统平台,作为全省数据加工共用的唯一授权运营域,避免多头建设、多次对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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