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担全责
2024-12-24 10:04

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人人知晓的交通常识,可仍有一些“任性”的人,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近日,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汤山街道奥特莱斯路某路口时,遇前方信号灯为红灯,孙某没有丝毫减速闯灯而行,不料与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当时小轿车刚起步、车速较慢,孙某身体并无大擦,只是轻微擦伤。经交警判定,孙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小轿车车主无责任。

交警提醒:意外无法预测,但是不遵法守规,意外发生的概率必然大增,守法守规则能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珍惜生命,学会正确骑行电动自行车,减少事故发生。

校对 徐珩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