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0日讯(记者 金雨希)审议《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是正在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作为一家新成立的国有数据要素型企业,我们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条例的出台,将为我们提供规范性指引和业务开展的清晰框架。”江苏省人大代表,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数据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斌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然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孤岛”现象等问题也日益凸显,亟需一部全面系统的法规来加以规范。
葛斌认为,条例明确保护个人、组织的数据权益,通过产权登记等规定为企业合法运营筑牢法律根基,增强了其市场竞争力与稳定性。在数据管理上,规范的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收集、汇聚、共享流程,有助于企业参与公共数据运营管理,提升数据整合开发能力,打破“信息孤岛”。对于产品开发,条例支持市场主体进行数据加工交易,为泰兴数产的数据产品创新指明方向,助力实现数据资产价值最大化。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江苏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数据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希望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后续的实施与完善过程中,能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充分挖掘和释放国有企业数字化发展新动能。”葛斌说道。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