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7日讯(记者 郭一鹏) “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却不赔?”碰上这种事实在让人心烦,那么,当事人该如何处理呢?来看看下面两起案例吧!
近日,张某驾车行驶至南京江宁利源北路董村路路口时,突遇前车急刹,于是他也赶紧跟着猛踩了一脚刹车。不料,紧随其后的赵某一时大意,跟车太紧,刹车不及,一头追尾撞了上去。经认定,赵某未保持安全距离,疏于观察,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对事故定责无异议,并签字确认。谁知,张某向赵某索要修理费时,因赵某埋怨了几句,双方发生口角,赵某一气之下,将张某拉黑,拒不接电话。对方全责,却不愿赔偿,张某一气之下拨打了12345。辖区中队当即介入调查,并前往赵某家中,找到对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化解矛盾,而赵某也主动向张某付清了维修费。
无独有偶,市民胡某也遇到了类似的烦心事,自家大门被货车撞坏,司机先答应赔偿,现在却不认账。江宁高新区中队接到12345反馈后进行调查,货车司机吕某表示,当时因着急送货答应胡某3000元赔偿,事后觉得对方要价过高,而胡某认为自家大门工艺复杂,材料高档,维修起来较困难,双方就赔偿金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交警将双方约至中队协商处理,双方对事故原因表示一致,吕某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调查清楚后开取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告知双方,户主胡某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对大门维修费用进行定损,如对方不愿意承担赔偿,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索赔;吕某若对定损金额有异议,可以向保险公估机构提起损失估算申请,由公估机构对损失进行估算。
除了交警介入调解外,还可以申请“代位赔偿”维护自身利益。当遇到对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受损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