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等部门制定了《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昨天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谭颖介绍,《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四个方面15条。“从我们去年开展的育龄群众生育支持政策需求调查看,群众最期盼的是生育补贴、生育服务、假期保障等政策。《若干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出了针对性支持政策举措,为生育减负、为生活提质。”
加发失业保险金,生育补贴扩至一孩
谭颖介绍说,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今年3月1日起,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一次性加发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再如,落实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和无创产前基因诊断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去年7月1日起,我省已将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分娩镇痛等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医保和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有效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同时,推进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前期我省个别县区已经探索实施了生育奖励政策,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生育奖励和育儿奖励。江苏将在落实好国家生育补贴制度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加大补贴力度。《若干措施》提出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在现行的对生育二孩、三孩补贴基础上,扩大到对生育一孩给予50%的补贴。强调严格落实产假、延长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及相关待遇。
医疗、托育等方面,提出一揽子措施
《若干措施》突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围绕加强妇女儿童医疗服务、托育服务、儿童发展和保护提出了6条措施。
到2025年,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涉农区)全部建成妇幼保健院,加快健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每千名儿童2.5张充实儿科床位;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加大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力度,积极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推动省、市、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提高公建托位占比;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建设一批社区嵌入式托育点;支持幼儿园资源向下延伸,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建立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助制度,基于实际入托人数给予财政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通过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普遍开展签约,更好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务。
支持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中,“养”的支持是关键一环。谭颖介绍说,《若干措施》多维度强化政策支持,努力减轻家庭养育负担。
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主要包括,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城乡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适应学龄人口高峰,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二是加强住房支持政策。下一步,江苏还将健全完善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政策,给予多子女家庭更多住房支持。把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范围,优先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还有更多女性专属贴心服务……
加强女性就业保障,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求配建母婴设施,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组织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