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目:《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哈珀·李
分享人:周嘉楠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小说最吸引人的那部分,是芬奇给被人冤枉的黑人辩护。这件事从一开始就知道它会失败。女孩的哥哥对审判团的成员不满。芬奇说:“到目前为止,你生活中还没有什么事和你的逻辑推理相冲突。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这些很丑恶,但他们是社会现实。”
女儿问:“那你为什么还会去做?”
“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这是爸爸的回答。其实,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他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在保姆和邻居眼中,他们的爸爸“在家里和法庭上一个样”。所以,他更在乎的是,孩子如何看待这位做律师的爸爸。当正义与偏见,善良与仇恨在生活中出现时,孩子最在乎的是父亲的做法。“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他们仰视别人之前,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以便能坦然面对他们......如果我默许这类事情发生,坦率地讲,我就没法再正视他们的眼睛。一旦我不能正视他的眼睛,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就是我的一切。”
今天重翻这本小说,我才注意到书的扉页上,印着英国作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话:我想,律师也曾经是孩子。这样的话,我也在海桑的诗中读到过:小时候的希特勒,我想/一定也非常可爱。是啊,我们有多少次把希特勒当作恶魔,就有多少次期待着律师会是正义的化身。可他们不是一出生就是这样:他们都曾是个孩子,也都十分可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