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男子为偷“气”破坏易燃易爆设备被刑拘
2024-03-29 18:14:37

现场

扬子晚报网3月29日讯(记者 万凌云 通讯员 徐润泽 邵臻)众所周知,天然气泄漏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但丹阳的个体经营户王某,为了节省使用天然气的费用,却先后三次私自拆卸重装带计量表具的天然气管道,将公共安全抛诸脑后。3月28日,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介绍,2024年1月底,丹阳港华能源有限公司抄表员按照例行抄表计划,对某公司进行抄表工作时遇阻。随后赶到的能源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发现,该处车间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因浓度超标触发紧急报警。为防引发火灾和爆炸,工作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拨打110报警。因处置及时,现场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事发现场,丹阳市公安局延陵派出所民警和能源公司工作人员震惊地发现,车间内,带计量表具的一段天然气管道被拆除在一旁,替换至燃气管道上的是一段旧管道。并且,管道两端还各有一个塑料垫片。

“我的旧管道比原来的短大约两厘米,为了增加长度,我就用两个塑料垫片一边一个放在管道两端。”面对询问,公司负责人王某这样解释,并对自己破坏天然气设备偷盗天然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经检查、测试,该被私自改造的燃气管道有明显漏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经调查,王某从事洗涤行业,日常需要使用锅炉烧水操作烘干环节。考虑到天然气费用比较高,为了省钱,王某动起了歪脑筋。经审讯,王某交代,其先后三次私自拆卸、临时换装,又重装天然气管道,共计偷盗天然气1500立方,价值4000余元。

而王某本人,无任何燃气检修资质。

“我之前看过燃气公司员工施工,觉得这个过程不复杂,我自己也能做,便记在了心上。我需要烧锅炉用蒸汽烘干我洗涤完的衣服,但每次开机使用都需要花上一两千元,我就想到把带计量表具的天然气管道拆下来换别的管子的方法,这样,我就能正常使用天然气而不通过天然气表计数了。”王某表示,“我现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极其无知、极其危险,如果不是这次被你们抓住了,极有可能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我愿意赔偿燃气公司的损失,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审讯

警方表示,调查中得知,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在未经许可和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会破坏原有设备的密闭性和自然通风条件。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燃气泄漏或因通风不足,导致室内缺氧,引起人员烟气中毒甚至发生爆炸危险,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

而能源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管道更换操作时,会进行专业操作至管道内天然气浓度降低到安全数值才开始拆卸,安装管道后也会进行气密性实验,以确保安装成功。

丹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私接私改燃气管道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涉嫌违法犯罪。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坚决从严、从快、从重依法打击。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偷盗燃气或私改燃气管道等行为,亦可拨打110报警处理。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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