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多人偷渡缅甸从事电信诈骗,主犯获刑九年半
2024-03-29 18:13:59

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年六个月不等。

刘某分别伙同李某某、张某等人,于2023年4月至6月间,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至边境走私赚钱的广告,以赴中缅边境走私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拉拢、引诱12人从云南偷越国(边)境至缅甸,其中4人未遂,偷越出境人员均被强行带至缅甸诈骗窝点。

本案中,刘某参与全部作案,非法获利至少人民币7万元;张某参与组织8人,其中4人未遂,非法获利至少人民币9.1万余元;李某某参与组织4人,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元。后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被告人张某、李某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结合全案情节,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刘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10万元至3万元不等,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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