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百点”联动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严禁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路
来源:紫牛新闻
2024-06-27 14:40:19

如今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骑行者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威胁。6月26日,扬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守法出行”市区交通秩序净化提升行动,在重点路段设置100个整治点,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聚焦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10类重点违法行为。

暂扣车辆

市民贪凉不戴头盔,交警提示“头”等大事马虎不得

天气变热,有些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怕憋闷,把头盔当成了累赘,有的挂在车把上,有的干脆不戴。6月26日上午9点多,记者来到兴城路和维扬路交叉口的大剧院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在此开展行动。仅10分钟内,就有数位市民因不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头盔要戴好,不是为交警戴,是为自己戴。”看到一个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没有佩戴头盔时,交警立即上前纠正,向其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头盔就放在车篓里,为什么不按规定佩戴呢?”面对交警的询问,这名男子解释称,担心影响发型,所以没有佩戴。随后,交警提醒务必佩戴,对男子进行了相应处罚。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骑乘电动车的市民不佩戴安全头盔给出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认为共享单车头盔脏不想佩戴,有的为了戴防晒帽遮阳不便佩戴头盔,有的认为戴头盔影响发型。公安交警部门提示,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只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头盔作为防护用具,规范佩戴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生命安全有重要作用。因此,即便气温再高,佩戴安全头盔也不能“含糊”。天热可以选择半盔或镂空盔等式样的合格安全头盔,既凉快又能保障安全。

现场查处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成“送货车”,这些车安全隐患极大

不少电动三、四轮车内部刹车、油门、挡位一应俱全,俨然机动车的配置,这些车辆存在非法改装的问题,速度很快,无法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无法购买保险。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6月26日,在大剧院岗,记者现场采访的一小时内,就有多辆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被执勤交警查获。

上午9点半,一辆装载家具的电动三轮车从大剧院岗经过,驾驶座位上竟坐着两个人。交警将该车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车辆合格证和驾驶证。司机竟称自己没有申领过驾照。随后交警发现,该车未在车管所登记注册,没有号牌。经查,这是一辆非标三轮车,按照规定,禁止上路行驶。民警当场扣留了这辆车,并进行处罚。

刚刚处理完这辆非标三轮车的违法行为,另一辆电动三轮车又进入了交警的视线。该车的车身上写有“搬家送货”等字样,车上装载了不少家具,敞篷货箱还搭载了一名乘客。交警当即将车拦下,向车上人员细数车辆的违法行为:“这种车实际属于机动车,无法申领号牌,没法购买保险,不能上路行驶。”民警发现,该车6月11日刚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这回又被查获。驾驶员说:“违法上路很危险,我不该有侥幸心理,以后一定吸取教训。”因存在多个交通违法行为,该车被执勤交警查扣。

今年已查处34万多起违法行为,七成为骑车不戴头盔

扬州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共现场查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4.4万起,其中不戴头盔23万起,闯红灯8000起,不按规定载人3.6万起,逆向行驶3.8万起,在机动车道内行驶2.7万起。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都带来了严重威胁。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许蔚蔚介绍,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多数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被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不具备登记注册上牌和上路行驶的资格。车辆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没有牌照和保险,危险性可想而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因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财的损失得不到赔偿,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数据显示,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作用,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

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市民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骑行、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使用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运输物品、接送学生;骑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违法载人、不骑行机动车道,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通讯员 祝隽 黄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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