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袍街道城管中队指导施工单位办理土方回填手续
2024-07-31 11:42:10

7月底,六合街道城管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一台无渣土运输资质的半挂车辆运输渣土,当事人无法提供南京市渣土运输车辆准入证件,属于个人运输建筑垃圾,违反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据当事人供述,当事人是将外市的渣土运输至龙袍街道准备进行偷倒,但是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在该案事发地点不远处有一在建的工程项目有进土迹象,为防止该项目随意受纳无资质渣土运输车辆的渣土,执法人员对该项目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明,该项目施工单位无法提供土方回填相关手续,执法人员随即开展普法宣传,告知该项目负责人依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建筑垃圾的,受纳单位应当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龙袍街道城管中队发现在建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合规行为,及时的进行合规指导,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进一步保障龙袍新城的建设进度。(王杰)

特别声明:本文为扬子晚报新媒体平台“紫牛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个人或机构观点,与紫牛号立场或观点无关。紫牛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因文章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扬子晚报法务部。

| 微矩阵

 报纸广告服务 新媒体广告刊例价 技术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69号新华报业传媒广场 邮编:210092 联系我们:025-96096(24小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70004 视听节目许可证1008318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苏字第394号

版权所有 江苏扬子晚报有限公司

 苏ICP备13020714号 |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