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上妻子组建女性电诈团伙,男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获刑
2024-06-27 22:16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通讯员 胡佳瑶

一犯罪团伙用境外软件拨打电话,冒充券商客服,引流被害人至诈骗群,以此赚取高额好处费。

6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该团伙管理人员郑某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2023年初,郑某在朋友的引诱下,开始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其朋友赵某(另案处理)指导郑某下载境外软件,利用境外加密通信软件和上家沟通联络,发送话术模板、客户个人信息等,指使郑某购买专门电话卡,冒充证券投资客服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加入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QQ群或微信群,承诺郑某每成功引流一人入群,就能拿到220元至350元的引流好处费。

然而,郑某交代,许多人因为听到他男性的声音就挂断了电话,他实际上并没有成功引流多少人。不久后,赵某落网,郑某遂暂停诈骗活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郑某又想搞钱,便自行通过境外软件与上家对接。为了提高成功率,他组建自己妻子及其好友姐妹以女性为主的多人团队。郑某约定每人每日底薪100元,每引流一人可得30元至40元好处费。郑某负责管理团队、与上家联系、发放工资等核心工作,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冒充客服拨打电话、回访客户等任务。

直到2023年10月29日,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2024年4月28日,该案被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分析证据材料。经查,2023年6月至10月,郑某指使他人拨打电话共计2万余次,获利1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被害人小星于2023年8月接到该团伙电话引流至涉案QQ群后被诈骗290余万元。

2024年5月27日,黄浦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官充分阐述了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指控了郑某的犯罪事实。庭审中,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深刻悔过。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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