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史记 | 重勘乌台诗案:苏东坡在这100多天的心路历程
2021-09-02 10:59:31

审视苏东坡的一生,“乌台诗案”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存在。这个案件,让他的仕途走入了低谷,也让他的文学创作进入了另一层空间。

9月4日(农历七月二十八)是苏东坡920周年忌日。在此之际,《微史记》周刊邀请到中国宋代文学学会理事、南京大学文学院巩本栋教授,为我们讲述苏东坡在“乌台诗案”前后的心路历程。

    《西园雅集》(局部) 李公麟(传)


“这回断送老头皮”

元丰二年(1079)六月二十七日这一天,正在湖州担任知州的苏东坡并不知道,“远居庙堂之高”的御史大臣何正臣正在上书弹劾自己:“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七月二日,御史台官员舒亶、李定等人群起而攻之,纷纷上章弹劾苏东坡。他们还拿出苏东坡以前所写的诗文来,说他“托事以讽”。弹劾案的导火索,正是苏东坡四月上任湖州知州时进表谢恩的两句话:“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

“新进”指的是谁?是因变法而被擢用的官员?“生事”又是什么事?是指他一直对之颇有微词的熙宁变法?

当一封封弹劾奏折摆到面前,虽爱惜苏东坡之才,但又对其反对新法不乐意的宋神宗,很是生气。遂于七月三日“诏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

七月四日,神宗派遣太常博士官皇甫遵前往湖州拘捕苏东坡。

“乌台诗案”由此拉开帷幕。

接到圣旨的皇甫遵于七月二十八日出发,日夜兼程,疾驰湖州。等到皇甫遵抵达时,苏东坡虽已经得知自己即将被捕,事先有了些心理准备,但真事到临头,还是感觉到了恐惧。

皇甫遵“径入州廨,具靴袍秉笏立庭下,二台卒夹侍,白衣青巾,顾盼狰狞,人心汹汹不可测”。苏东坡“恐”,不敢出,和暂时代理湖州州司事务的祖无颇商议。无颇说:“事至于此,无可奈何,须出见之。”二卒台牒在怀,像是藏了一把匕首,皇甫遵又久立默不得语,更让人心生疑惧。苏东坡自觉今日必是赐死,希望能与家人诀别。皇甫遵这时候才开口说话,告诉东坡尚且“不至于此”。

巩本栋教授介绍说,其实,皇甫遵在出发之前,曾请示过皇帝,押解东坡途中,每晚是否要将其囚入当地牢狱。皇帝说,只是根究吟诗之事,用不着这么做。所以皇甫遵说“不至于此”。而面对皇甫遵故作深沉的做派,东坡虽是地方长官、朝野闻名的诗人,但顷刻间沦为阶下囚,内心也不能不惊惧。

东坡是幽默的,他与妻子告别,全家送东坡出门,哭成一片。东坡忽想起从前与妻子说过的一个故事:宋真宗时,有一位隐士叫杨朴,真宗征召他,问临行有人作诗相送否?朴言:无有,唯妻有一绝云:“且休落魄耽杯酒,更莫猖狂复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真宗大笑,放还山。

东坡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说,只好对老妻说:你不能像杨处士妻一样作一诗送我吗?王氏不觉失笑。

这样的诀别,对东坡来说,这多少能够宽慰家人。

东坡随即被带走出城登舟,郡人送者雨泣,时人回忆说,官差“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可见东坡狼狈之相。

东坡被捕入京走的是水路,一子苏迈随行。夜晚,船停靠在太湖岸边,东坡越想越感到事态的严重。前程过往都有思量,他感觉到了害怕:

“晓色兼秋色,蝉声杂鸟声。

壮怀销铄尽,回首尚心惊。”

秋天景色荒凉,拂晓天色朦胧。鸟儿叽叽喳喳,蝉子凄咽长鸣。当年的豪情壮志,早已消失,回顾一生经历,还是令人胆战心惊。

东坡想到了投水自杀,“如闭目窣身入水,顷刻间耳”。但他最终并没有这么做。巩本栋告诉记者,当时东坡有两种考虑:死,因为害怕被捕入京后,连累家人和朋友,“所连逮者多”;而最终没有自尽,则是因为担心自己死了,弟弟苏辙也会随自己而去,“子由必不独生也”。

东坡被押北上,到宿州时,接御史台令,要搜苏家。其时,东坡家人已在投奔南都苏辙的路上,船行半道为官兵追围,要搜索东坡所作诗文,“老幼几怖死”。面对一片狼藉,性情温和的夫人王氏愤愤地说:“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如此!”一气之下,将残存的书籍诗稿付之一炬,“十亡其七八矣”。

    苏东坡《赤壁赋》


“魂飞汤火命如鸡”

八月十八日,苏东坡被正式投入御史台的牢狱之中。据《汉书》,御史台院内柏树苍苍,常有乌鸦栖居其上,御史台故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由此得名。

东坡被捕的消息传出,朝野震动。巩本栋教授告诉记者:“东坡的朋友多属旧党,此时多半已遭排斥,自身难保,敢怒而不敢言,然仍有一些人奋不顾身地上书营救。像已退居许昌的范镇,就不顾家人的反对,上书论救。张方平当时已退居南都,也上书朝廷希望能赦免东坡。东坡的弟弟苏辙,更是上书神宗,愿解除自己现有的官职为东坡减罪。即使是新党中人,出于一种正义感,此时也对东坡施以援手。如时任宰相的吴充就劝神宗宽容些,放东坡一马。翰林学士章惇、甚至已退居金陵的王安石等,也都以圣明之世,不宜杀才学之士劝说神宗。最后太皇太后曹氏也出来替东坡求情了。”

但就在众人出手解救的同时,对东坡的审讯也一日不曾耽搁。

入狱后,台谏大搞逼供,东坡想绝食求死,但神宗遣使到狱中关照,苏东坡察觉神宗无意杀他,放弃自杀。

为早早结案定罪,台吏的审问便越来越严酷,甚至一审便审个通宵。同样是因为错案而被抓进台狱的开封府尹苏颂,与东坡的关押地仅隔一道墙。苏颂写了几首诗记叙当时的情形,其中有“遥怜北户吴兴守,诟辱通宵不忍闻”两句。“吴兴”即湖州,“吴兴守”指的就是苏东坡。

逼供有之,严刑是否也有?巩本栋教说:“以常理推测,虽然东坡因作诗讽刺朝政被捕入狱,但他毕竟是一位名满天下的才士和朝廷命臣,审讯者对东坡有辱骂恐吓,有威逼利诱,有日夜不休的审问的摧残和折磨,但不可能对其动粗。”

入狱期间,苏东坡曾和苏迈约好,让苏迈平日送饭只送菜肉,若有不测则送鱼。一次,苏迈因事托亲戚送饭。然而,这位亲戚恰好送了鱼,苏东坡大惊,便给苏辙写了两首诀别诗:

(一)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更结来生未了因。

(二)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吾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

这两首诗可视为东坡“遗书”。“月落西沉,风动檐铃,狱中寒气凛烈,命在旦夕之中的东坡,面对生死,不禁彻夜难眠,心中万般思绪,万端感慨。有对家人、对亲友的惦念,有对人世、对曾经任职过的杭州、湖州百姓的留恋不舍。”巩本栋教授说,“东坡的反应与常人似没有什么不同。但正是这种人性的共通点,让我们今天再读这些文字,才会为之动容。”

元丰二年八月二十日,御史台对苏东坡的审讯正式开始。

为了治苏东坡死罪,李定诸人煞费苦心,他们全面收集了市面上通行的苏东坡诗文集的各种刊本,从中找出他们认为有问题的作品,然后一条条拿来审问。

二十日的审讯中,苏东坡只承认《山村五绝》有讽喻时政的意思,此外别无关联。

二十二日、二十四日的审讯中,苏东坡依然不承认有干涉时事的诗。直至三十日,苏东坡“却供通自来与人有诗赋往还人数、姓名”。

从拒不承认到供认“有诗赋往还”者的“人数、姓名”,苏东坡“步步退守,百般无奈”。

关于苏东坡一开始不愿招供的原因,巩本栋教授表示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这些诗有讽谏但并不等于攻击诽谤,二是不想连累亲朋好友。然审讯者原就想借此机会对反对新法新政的人进行一次严厉的打击,早已向各州发出公文,收缴东坡诗文,并差人外调取证。所谓有人证物证,东坡也就不得不承认这些诗文中有讥讽之意。”

十一月三十日,经过将近两个月的审讯,御史台将苏东坡的供状上奏朝廷。根据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的记载,御史台审讯供状有近四十篇,这些供状尽述了苏东坡的以诗讽刺新法、攻击朝廷的“证据”。

    苏东坡《潇湘竹石图 》

“平生文字为吾累”

从十二月起,“诗案”交由大理寺进行判决。

然而,为了搜集更多罪证,御史台在大理寺审判期间,依然没有停止对苏东坡的审问。

大理寺后来公布的判决结果是:“当徒二年,会赦当原”。

这个只有“两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让御史台非常不满。李定、舒亶等人纷纷进言反对大理寺的判决结果。

于是,“诗案”在御史台大臣喧哗的反对声中,交由审刑院复核。

十二月二十八日,审刑院作出终审判决:“原免释放”,贬官黄州。

宋神宗也下了最终的裁决圣旨:“苏东坡可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

其他牵连此案的大小官吏,视情节严重,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

巩本栋教授说:“对于受到牵连亲友,苏东坡是抱有深深的内疚的。比如王巩,本没有什么罪状,却因东坡诗文牵连,远贬宾州(今广西宾阳)。所以,东坡在给他的信中,就说自己‘罪大责轻,得此已幸,未尝戚戚。但知识数人,缘我得罪,而定国为已所累尤深。流落荒服,亲爱隔绝。每念至此,觉心肺间便有汤火、芒刺’(《与王定国书》),即可见一斑。”

至此,从八月十八日入狱,到十二月二十八日,苏东坡遭受了整整四个多月的牢狱之灾。

东坡禁不住兴奋,又作了两首诗,其中一首为:

平生文字为吾累,此去声名不厌低。

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

休官彭泽贫无酒,隐几维摩病有妻。

堪笑睢阳老从事,为予投檄向江西。

在这一首诗里,东坡也知此次入狱是为文字所累。“塞上纵归他日马,城东不斗少年鸡”,此后当白日纵歌,却不可估名学王勃,再舞文弄墨,重获罪衍。王勃曾代沛王鸡起草向英王鸡挑战檄文而获罪。“休官彭泽贫无酒,隐几维摩病有妻”,现时因家贫而无法辞官,但日后也当以佛法自求解脱。东坡早具佛老思想,经此一案,更是往佛法里去了。

    北宋·乔仲常《后赤壁赋图》(局部)


“身如不系之舟”

回过头再说苏东坡的这些“罪证”,他到底冤不冤?

巩本栋教授告诉记者:“以苏轼这样的大文学家而遭受如此严酷的文字狱,历来论者多极力为其鸣不平,这当然可以理解,因为人们热爱东坡。然而,平心而论,在这些被作为东坡讽刺新法证据的诗歌中,虽有一些属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以此加罪于东坡,不免冤屈,但其中多数作品意在讽谏却也是事实,而且东坡自己对此也并不讳言。”

多年以后,苏东坡回忆起此事时曾说道:“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勅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论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臣遂得罪。然犹有近似者,以讽谏为诽谤也。”(《乞郡札子》)

“意思很明白,他是在相关政见未得到朝廷重视的情况下,才又创作诗文,用比兴寄托的方式来讽谏朝政,希望能得到皇帝的关注。李定、舒亶等人认为他诽谤朝政,并以此追究罪责,虽然是把‘讽谏’诬蔑为‘讽谏’,也并不是完全无中生有,也就是说,东坡并不完全是被冤枉。”巩本栋教授解释道。

但“乌台诗案”后,东坡的诗文创作数量锐减,心态也发生很大的变化。“逢人欲觅安心法,到处先为问道庵”,巩本栋教授介绍说,苏东坡到黄州后变得“忧谗畏讥,惟求避祸”。而在创作题材和风格方面,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他后期的诗尤其是‘和陶诗’中,常常试图用老庄之说,将昔日出处进退的烦恼与是非曲直的争竞,以及悲欢离合的情感纠葛,一笔抹去,诗也就显得真淳素朴,省净自然,而与往日诗歌中清奇、旷放、雄健的风格相比,已大不相同了。”

此外,“乌台诗案”对宋诗的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巩本栋教授表示:“‘乌台诗案’的出现,在文学史上开启了一个诗歌讽谕传统可以被践踏、文学创作可以被横加干涉、无端打击的先例。‘乌台诗案’过去仅十年,在北宋政坛上就出现了第二次‘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只是这次的主角换成了新党中的蔡确而已。在文学批评史上,也进一步造成了捕风捉影,穿凿附会,无限上纲,也就是以比附说诗的风气。”

抛开文学家的身份,“乌台诗案”也让苏东坡个人的人生和仕途发生了重大转折。巩教授说:“(苏东坡)虽元祐中曾回朝,仕途也达到其人生的顶峰,但总的看却是一步步走入苦难的深渊。”

“‘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东坡去世那年,曾再赴镇江金山,为自己的画像题写了一首诗。这两句自嘲之语,正道出了他自‘乌台诗案”后的遭际。”巩本栋告诉记者,“乌台诗案”那100多天里,东坡从湖州到京城,颠簸万里,除身体折磨外,心理上也有由起初的大起大落,到后来的死里逃生,既经惊恐、哀伤、疑惧之苦,又历重见天日之喜,情绪上的大转折,让他一生都难以忘怀。之后的一贬再贬,从黄州、惠州再到儋州,“身如不系之舟”,追根溯源,这一切的开端,都可从“乌台诗案”算起。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年,东坡虽有“心似已灰之木”的感慨,但对“乌台诗案”,终究是难以释怀。在写出这首诗的那一刻,他是能俯瞰自己的一生的超然的“坡仙”,同时,也是一位为自己遭受冤屈鸣不平的平常人。

实习生 希仁古力·吐尔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臧磊 校对 李海慧

苏东坡逝世920周年纪念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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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微史记 | 莫砺锋:文星落处天地泣——纪念苏东坡逝世920周年


    参考文献:

    1、曾枣庄著. 苏东坡论集[M]. 成都:巴蜀书社, 2018.02:76-86

    2、曾枣庄著. 历代苏东坡研究概论[M]. 成都:巴蜀书社, 2018.02:27-36

    3、 王水照,崔铭著. 苏东坡传[M].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3.11:139-163

    4、巩本栋.“东坡乌台诗案”新论[J].江海学刊,2018(02):192-198.

    5、戴建国.“东坡乌台诗案”诸问题再考析[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3):143-155.

    6、朱刚.“乌台诗案”的审与判——从审刑院本《乌台诗案》说起[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5(06):87-95.

    7、李炜光.乌台诗案始末[J].读书,2012(03):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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